股權轉移需要什么資料
時間:2022-06-17 11:19:54股權轉移需要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正、新的股東資格證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等。股權轉讓的流程有,召開公司股東大會,提出股權轉讓申請等。

一、股權轉移需要什么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股東資格證明的復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蓋章;
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如由代理登記機構代理還需提交該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加蓋公章;
5.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張股權還需提交股東會上決議的原件;
7.股權轉讓協議;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規定的股權變更就必須要進行審批,還需要將批準文件提交到相關部門。
二、股權轉讓的流程
1.召開公司股東大會。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4.出讓方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5.評估、驗資。
6.出讓的股權屬于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
7. 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8.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
9.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三、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后債務也一同轉移了嗎
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后債務沒有一同轉移。一人公司股權轉讓前發生的債務,原來的股東不能舉證證明出讓前公司財產獨立于其個人財產,債權人有權要求原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未履行出資義務股東通過股權轉讓協議規避義務、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承擔債務。
原股東未足額繳納其認繳出資或出資義務未到期轉讓股權,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公司有權請求原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原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